離職

申請離職 公司當天叫我離職 怎麼辦?

我本打算月底離職 所以在今天申請離職 但主管說今天就可以離職 也簽了離職書但我知勞基法是規定離職十日前申請 十日後離職才合法但公司當天就讓我離職到時候發薪水有問題的話 這樣會不會讓我的權益受影響?
我想你這樣的問題不過是員工與顧主間彼此之利益相衝突罷了.對於離質員工

薪資可是做幾天就該給幾天

很正常!

既然員工無心繼續為公司賣力. 那麼

站在雇主的立場上

或許認為公司錢難賺或你已無利用價值. 所以

在你去意已定之下. 那麼他也就無須再浪費半毛錢在你身上. (這現實

確實如此!

)所以

建議你想開點. 既然不做了

還是儘早走人較好. 現在景氣可是人求事非事求人. 欲茍且偷生反倒易惹來更多不堪. 也許大家好聚好散

它日好相見. 如此

不如就遵照雇主意思省事點兒. 對罷.
原則上如果在您遞交離職函時主管是右批示淮與不淮的權利但沒有延後或提早的權利除非他當時批示的時候是在你面前說的而您如果當場未表示任何意見的話那這份辭職函基本上就成立了所以照您所說來看並沒有什麼問題而薪資部份想當然這十日就沒了所以您所謂的權益您只能在薪水有問題時去和公司洽商在離職這件事情上你們公司並沒有不法哦(所謂十日

是指準備再次求職的預備日

這是指您心裡的部份

而且您是主動離職

並非裁撤

公司並沒有給您求職日的義務

加上主管讓其即日生效

您也沒有表示意見

所以這整起事件看起來並沒有任何不法哦)
勞基法沒有硬性規定勞工需何時提離職

一般都會比照雇主資遣時預告時間來算

比如說工作3個月未滿1年提前10日通知

雇主跟你說當天就可以離職了~你也沒有異議

欣然同意的話

雇主這個月薪水就只會算到你提離職的當天;若你堅持要做到月底

公司不接受的話

公司還是得幫你加保勞保到月底

薪資也要算到月底才行。


當你要離職

只是公司准許 隨時隨地都可以離開

不用等到10後至於薪水當然算到今天。

你怎麼不等到2月再離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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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1210456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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