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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
離職提前告知問題~
大大我~我目前在7-11上班(正職)但是我找到一個新的環境想換換工作~不過老闆告訴我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才能走~他說一開始入取的時候有簽合約~不過我想問的是~根據勞基法規定~如果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前~不是只要提前10天告知~那我是要聽7-11的規定還是勞基法規定呢~我也不知道我的新工作啥時會通知我去上班~不過要事先做好準備!!
您好:我覺得你還是要聽老闆的話
因為你們有簽訂合約(白紙黑色寫的很清楚)
如果一開始沒有立合約
者依照勞基法規定即可。
參考資料
本人思想
當勞動契約有抵觸到勞基法第十六條
一、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告知 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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