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書範本

如何精簡人力亦可確保勞資雙贏

我開了一家小型的書店請了三個員工近來生意平平而其中有個員工在4月底將任職滿乙年我想以精簡人力為由請他五月開始放個長假〔就是解雇他〕但我也不想虧待他我希望他可以申請失業給付想問:我可以開立何證明〔有否範本〕讓他可以申請失業給付而我開立此證明後是否會引響我公司的勞保或增加我任費用的支出可讓勞資雙贏另若我開立該證明他去申請失業給付可填表後直接領到錢還是需有那些審查或作業呢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

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

將被雇主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是否就業輔導等事項

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關。

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

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

違者依同法第六十八條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請開立離職證明書予員工

俾利其因未能順利就業而申請勞工保險失業給付。

※有關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認定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9月19日函以:「....應以被資遣人員原職務(即原實際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受理通報機關。

」二、本名冊一式二份

一份郵寄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地址:台南市衛民街19號)

一份郵寄台南縣政府勞工處(地址: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電話:06-6320310、6355792)。

若資遣員工工作地非屬台南縣轄

請自行查詢郵寄地址

上述郵寄地址僅適用工作地為台南縣轄之廠商。

請搜尋 資遣員工通報名冊 寄出後在開立離職證明書他填表完等待審核後

能申請到你投保薪資金額的6成之後必須每個月回申請處回覆一些資料資遺費算法:未滿一年者:實領薪資平均乘以0.5除12(月)乘實際上班月數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滿一年:實領薪資平均乘以0.5

台南縣政府,台南縣地圖,台南縣佳里鎮,台南縣永康市,台南縣旅遊景點,台南縣一日遊,台南縣歸仁鄉,台南縣新市鄉,台南縣新化鎮,台南縣景點台南縣,精簡人力,員工,台南縣政府勞工處,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機關,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失業給付,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三條,就業

離職證明書範本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3090531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qaz1014052 的頭像
    qaz1014052

    有夢最美

    qaz101405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