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脈剝離

請問關於勞保給付的問題~父親於上班中發生主動脈剝離破裂的意外

請問關於勞保給付的問題~父親於上班中發生主動脈剝離破裂的意外~如今已行手術並置換人工主動脈弓~現在無法工作~也因為手術後聲帶受損~無法正常發聲~日前申請勞保給付竟然被駁回~這種不是應該算重大傷病嗎~~請教各位大大教教我們該怎麼申請~因為我爸不能工作~我和哥哥又失業~家裡只剩60歲的媽媽一個月賺不到2萬元的薪水~又要付房貸和家裡的各樣支出~真的很吃緊~請各位幫幫忙教我們該怎麼申請
可以問一下 是怎樣發生動脈剝裂的呢?!在請問 你是申請職災 還是傷病 還是殘廢呢你是用勞工保險局的診斷書去開的嗎可以說一下 被駁回的公文上面說啥咪呢
就我所知回答如下:一、您所說的重大傷病

是健保局在使用的名稱

用來讓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就醫時

免繳部份負擔等優惠的

跟勞保局沒有關係。

勞保局的傷病認定

只有二種

一是普通傷病

二是職業傷病。

這兩種都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補償(助)。

我認為您父親在上班途中發生主動脈剝離破裂

應該無傷害

所以勞保局無法認定為職業傷害

另外

這應該是算一種疾病

但是視這項疾病之促發與您父親之工作有無相當因果關係

若有的話

才可以認定為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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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az101405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