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脈剝離
請問關於勞保給付的問題~父親於上班中發生主動脈剝離破裂的意外
請問關於勞保給付的問題~父親於上班中發生主動脈剝離破裂的意外~如今已行手術並置換人工主動脈弓~現在無法工作~也因為手術後聲帶受損~無法正常發聲~日前申請勞保給付竟然被駁回~這種不是應該算重大傷病嗎~~請教各位大大教教我們該怎麼申請~因為我爸不能工作~我和哥哥又失業~家裡只剩60歲的媽媽一個月賺不到2萬元的薪水~又要付房貸和家裡的各樣支出~真的很吃緊~請各位幫幫忙教我們該怎麼申請
可以問一下 是怎樣發生動脈剝裂的呢?!在請問 你是申請職災 還是傷病 還是殘廢呢你是用勞工保險局的診斷書去開的嗎可以說一下 被駁回的公文上面說啥咪呢
就我所知回答如下:一、您所說的重大傷病
是健保局在使用的名稱
用來讓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就醫時
免繳部份負擔等優惠的
跟勞保局沒有關係。
勞保局的傷病認定
只有二種
一是普通傷病
二是職業傷病。
這兩種都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補償(助)。
我認為您父親在上班途中發生主動脈剝離破裂
應該無傷害
所以勞保局無法認定為職業傷害
另外
這應該是算一種疾病
但是視這項疾病之促發與您父親之工作有無相當因果關係
若有的話
才可以認定為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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