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勞資糾紛:離職後還需要回舊公司幫他們完成因無人可完成的工作嗎
進來與離職的公司有一些糾紛及爭議
想詢問了解法律的人告訴我
我該如何做? 事件:與舊公司提離職為1個半月前
在舊公司的期間約不到三年
故正常預告離職期限照勞基法規定應只有20天
故與約一個月前先行寄出工作交接清單
並告知舊公司如果沒有二個星期的交接
應該會有交接不完的問題
已請舊公司的老板要確實趕快找人
但舊公司始終一直無認真找新人來與我交接
直到距離我離職日的期限為二個星期
公司才在約我離職後一個星期找了一位技術上幾乎沒辦法承接我要離職的業務工作
故我一樣還是依交接清單的項目完成了約二分之一的工作出去
另外二分之一沒交接出去是因為新人的技術本身沒辦法接下來之外
另外是因為時間因素
所以在我離職日到時
還約有二分之一的工作沒辦法交接出去
但是還是將沒有交接出去的部分以書面的方式告知舊公司的老板
最後我才離開那間公司。
發生狀況:舊公司的老板在我離職後二個星期
要我回去將沒有交接完的工作交接完
不然就告我當初曾經在進入到舊公司時
簽下的什麼員工手則
說工作手則裡有一條寫下必須要在二個月提離職
如果必須要在二個月不到的時間提離職就必須要交接完成
而且舊公司的老板還要我現在完成當初沒交接完成的東西
再花時間寫完更多其它的工作書面文件
但前提是當初舊公司在我在職的時後說不需要繳交那些書面
只是因為在我離職後客戶要求要這個文件
所以後來舊公司老板又來要求一個已離職二個星期的我要完成舊公司的任務。
問題:(1)我在離職的過程中
有違法的事情產生嗎?(2)舊公司有權利可以告我沒有交接完成嗎?(3)舊公司有權利可以告我沒有在二個月內提離職嗎?當初簽下的工作手則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嗎?(4)如果現在舊公司要求我完成之前離職前未完成的工作
那我還需要再離職後完成當初離職前沒辦法交接完的工作嗎?(5)我如果因為我已離職
而一點也不想幫舊公司完成當初離職前沒交接完成的工作
我會犯法嗎?(6)另外公司還要求我交一個跟我技術能力上相差很多的人
要交會他我所擁有的技術
而且是在最後一個星期才要我教這個新人
這樣合理嗎?(PS我是程式設計師
意思是要我教會一個不會使用我這個程式語法的人程式的能力)(7)如果上述回覆的結果都是對我不利的
那這樣勞工的實際的權益是什麼呢? 不好意思
如上問題有點多
感謝您大力的協助。
再麻煩您的專業可以幫我解決問題。
(1)我在離職的過程中
有違法的事情產生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及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
應於二十日前為離職之預告。
您於一個半月前向舊公司提出離職
已依法預告
此外
經查您在離職過程中
亦無違法事情發生。
(2)舊公司有權利可以告我沒有交接完成嗎? 如您所言
您離職前一個月先寄工作交接清單
並告知舊公司至少需要二個星期的交接
並請其趕快認真找人
但舊公司始終未找人交接
直到離職日前二個星期
公司才找一位技術上幾乎無法承接的新人
您仍盡力依交接清單的項目完成約二分之一的交接工作
其餘因新人本身技術問題及時間因素
沒辦法交接出去
惟仍將尚未交接出去的部分
以書面的方式告知老板後才離開。
按本於契約終止之附隨義務
您只要克盡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
儘快找到合適之人
對新人實施教育訓練
俾能順利接替您之工作
為公司本身之責任
而非您的義務。
因此
本件就一般實務而言
您既已善盡交接義務
即便尚有一半的工作未完成交接
則非您的故意或過失
該公司尚難以此提告損害賠償。
(3)舊公司有權利可以告我沒有在二個月內提離職嗎?當初簽下的工作手則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嗎? 雖然您在進入舊公司時
曾經簽下員工手則
要求員工離職必須在二個月前提出
若未依時提出就必須完成交接。
按此項約定因與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只需於二十日前預告之規定牴觸
自始不生法律效力
因為您已依法於一個半月前提出離職及交接
該公司亦難告您未依約提前二個月申請。
(4)如果現在舊公司要求我完成之前離職前未完成的工作
那我還需要再離職後完成當初離職前沒辦法交接完的工作嗎? 離職以後
您與該公司的勞雇關係已經終止
您已無再服勞務之義務
舊公司老板不能因客戶要求
要您花時間寫完更多其他的工作書面文件
於離職後再回公司完成離職前無法交接完的工作
除非經由您同意另行約定新勞動契約
否則
您可拒絕。
(5)我如果因為我已離職
而一點也不想幫舊公司完成當初離職前沒交接完成的工作
我會犯法嗎? 查現行勞動法令並未規定勞工需完成交接手續才可離職
您既已離職
若未幫舊公司完成離職前沒交接完成的工作
亦無犯法可言。
(6)另外公司還要求我教一個跟我技術能力上相差很多的人
要教會他我所擁有的技術
而且是在最後一個星期才要我教這個新人
這樣合理嗎?(PS我是程式設計師
意思是要我教會一個不會使用我這個程式語法的人程式的能力) 如上述(2)說明
您並無義務教會他人您所擁有的技術
使其具有使用此項程式語法的能力
公司需要一個像您一樣技術的程式設計師
公司應自行培訓或另行遴聘適當人員
公司要求您教會一個與您技術能力相差很多的新人
難謂合理。
(7)如果上述回覆的結果都是對我不利的
那這樣勞工的實際的權益是什麼呢? 依您所言
您在離職過程中
尚無違法情事
且已克盡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
您的權益因此不受影響。
參考資料 曾任法制及勞工行政工作